1)第十七章 什么情况_丧尸不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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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面十分混乱与血腥。

  只不过,那些丧尸可是不怕死的。

  一只又一只丧尸,依旧前仆后继的往装甲车扑去。

  有些没被装甲车彻底撞死、碾死的丧尸,只是被撞断了半截身子,或者被碾碎了胳膊,亦或是断裂了双腿。

  即使鲜血不停从断裂处喷涌而出,他们也依旧拖着残躯在地上爬着,一瘸一拐着,疯狂往装甲车扑去。

  不仅仅是装甲车,紧随其后的还有两辆警车,继续重复碾压上去,彻底将这些丧尸给碾成了碎肉。

  这剧烈的声响,也吸引了远处的丧尸,疯狂的往警察局这边奔来。

  嘎吱~

  随着三辆车出了警察局,那栏杆大门再次自动关闭起来。

  显然警察局里有发电的机器,所以还有电。

  然后警察局的大厅,一般是玻璃门,所以王旭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大厅里,有一伙壮汉。

  看他们的模样,不像是警察。

  更像是社会人士。

  没错,这群壮汉在末日之前,就是一家夜总会看场子的打手。

  在与另外一伙砸场子的社会人士发生冲突之后,他们就被逮捕到了警察局里。

  正巧发生了丧尸危机,他们还没来得及录口供,许多警察就变成了丧尸,或者被丧尸咬杀了。

  当然,他们这些社会人士,也有不少变成了丧尸。

  剩余的警察,虽然很快就反应过来,持枪开始剿灭丧尸,但却忽略了还活着的这些社会人士。

  他们趁着警察无暇顾及他们,反而帮着丧尸灭杀警察,把警察局里的警察全部害死,夺走了枪支。

  随即,他们又将警察局里所剩无几的丧尸给清光,占领了整个警察局。

  刚刚开出去的三辆车,是他们的同伙,带着一些原先被关押在警察局的犯人,去外面搜取食物。

  此时的警察局里,还剩下十四个人。

  其中有六个人,是这伙社会人士,每个人腰间都配了一把手枪。

  他们的领头老大,一个魁梧光头壮汉,还穿着警用防弹衣,腰间别着两把枪。

  其余的八个人,是警察局原先就关押着的犯人,有两个是小偷,一个是抢劫犯。

  剩余五个则是夜场里的陪酒女。

  只不过,这些陪酒女现在,全部变成了给这些社会人士当陪睡的。

  在末日,没有多少反抗能力的女人,只能成为男人的玩物。

  虽然很残酷,但这就是事实。

  “看来这伙人有不少。”王旭微微皱眉,“想要偷摸进去警察局是不可能的,而且警察局里的枪估计也都在他们手里,偷是偷不到的,抢就更不可能了。”

  也就是说,王旭目前想要从警察局里弄到枪的希望,是零。

  “跟着刚刚那三辆车去看看。”王旭骑着电单车,追了过去。

  王旭估计着,那三辆车里,肯定也有人持着枪。

  而且持枪人数,应该没有警察局里的人多。

  毕竟出来找食物,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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