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百七十章 我们是来拍电影的_逃婚少男不想当带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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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的那一段记忆。

  但介于金色血液出自于苏莫白的心头,加上她当时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苏莫白。

  所以对于她而言,苏莫白不仅仅是她的救命恩人,更是和她有着血缘关系的哥哥。

  其关系,自然不是其他人能够比拟的了。

  就是离曦,也不会对其吃醋。

  因为她也很怜惜这个小妹妹。

  嗯,没错,别看远坂樱长得前凸后翘的,其实她今年不过才17岁而已。

  就是看起来气质十分老沉的远坂凛,今年也不过才刚刚成年而已。

  没错,他就是光明正大的雇佣童工了,怎么滴?!不服咬我啊!

  别看两人年岁都不大,但天才就是天才。

  15岁就高中毕业进了洛城财经学院的,更别说是现在学满而成的她了。

  其智商完全不是这些不学无术的家伙能比的。

  作为顾倾城曾经的学妹,远坂凛的知名度可是一点都不逊色她这个大美女呢。

  说完远坂凛,接着说远坂樱。

  别看远坂樱温温柔柔的样子,在没有被改造之前,她就是洛城有名的小天才了。

  其在弓道上面的造诣,变态的简直不像普通人。

  要不是年岁不够,她都能够直接去参加奥林匹斯大赛了。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吧,所以她才会在14岁的时候。

  才会被间桐家看上,然后做成蛊母吧。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间桐家也早就消失在了历史当中。

  但那些蛊虫对她身体的改造,还是让她有了一些异于常人的地方。

  首先是头发颜色,从远坂凛的黑色披肩短发就可以得知,过去的远坂樱头发颜色也是黑色的。

  在经过蛊虫的改造后,变成了如同剧毒一般的紫色。

  而身体也在蛊虫的影响下,变得百毒不侵。

  如果只是这些表面的改造的话,还不足以令远坂凛说出她的动静比爆炸还要来得巨大这样的话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金色血液所带来的变化还是说她的血肉发生了变异。

  在经过金色血液的调养后。

  远坂樱的身体拥有了十分奇特的能力。

  分泌毒液都只算是小道,她的身体,甚至能够做到重构。

  别看她现在是人类的样子,完全施展开的话,远坂樱甚至可以变成身高近5米的怪物。

  就好像,她整个人都变成了蛊虫一般。

  不过,虽然拥有十分骇人的能力,但是远坂樱本身的性格却很好。

  除非你做了触及到她底线的事情。

  否则一般情况下,她都不会主动出手的就是了。

  只是么。

  虽然离曦不介意远坂樱和自家男人的亲密行为,但是苏莫白这边却有些承受不住远坂樱的热情。

  尤其是那一堆快有脑袋大的前置装甲撞击的身上的时候。

  魂差点都飘出来了。

  “我说小樱啊,你已经是个大孩子了,以后可不能再像这样子抱上来了,影响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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