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十三章 那一脚的风情_魅祸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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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宴散了以后,所有人都回了自己的住处,白玉山庄的都住在同个院落里,魅兰莎作为白玉山庄的客人自认也和他们同住。这天晚上,大概是吃多了,所以睡不着,魅兰莎走出了房门,独自一人站在院落,静静的仰望着天空。手镯就在眼前,肯定也是剩下两把钥匙的其一把,而那位江小姐手的那把可以算是囊之物,这样就只剩下最后一样了。然后,雷只要安心的融合能量,等融合了以后就可以出来了。他们也可以相见了。然后,她会赶紧把那个姓姚(姚**)的赶走,这样世界就太平了。

  甩掉脑海**的形象,雷诺慢慢的鲜明起来,然后占据了她所有的思想。

  诺是一个很成功的猎人,看了猎物,就紧盯着,眼也只剩下它,不急于求进,慢慢的靠近,等待虏获的时刻的到来。一旦发现其他猎人,就会用自己的手段把人赶走,有其它的魔兽靠近,他也不会放在眼里。心心念念的只有眼的那个唯一。

  他善于麻痹猎物,慢慢的接近,让猎物熟悉他,给它食物,让它不用担心饿肚,时间久了,猎物就会认为这个人是安全的,并且放松的让他靠近,而因为长久处于家养状态,猎物早已丧失了野兽的搏斗能力,它的利爪已经不能对猎人造成伤害了。然后就在这时,猎人就能轻轻松松的抓住这只猎物了。

  很不幸的,魅兰莎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就是这只猎物,而某雷自然是猎人。

  不过猎人和猎物的故事还没有完,差不多可以转换成童话版的《美女与野兽》(猎人与魔兽)。猎人其实早就发现自己已经变态了(这个形容词——!),因为他爱上了魔兽,所以才会给它最好的肉,怕它被其他的猎人和魔兽伤害,怕它被大自然淘汰,所以想要收归自己的羽翼下。而猎物勒。这只魔兽其实早就成精。对于猎人开始时的送食物事件,因为该魔兽比较懒,有人白送干嘛不要。在与猎人地朝夕相处发现了猎人的本质,那个时候它心没有怒气,只是觉得这样也不错,起码有个地方让它休息。不用去和其它的魔兽抢食,除了个性的那一点懒,还说明该猎物已经把猎人放进了心里,所以对于最后必须跟他待在一起,并接受他的保护这一行为欣然接受的。

  魅兰莎无力地垂下头,背景是几只乌鸦一边叫着白痴一边飞过,在带来几个省略号。她发现其实自己也早就变态了,不然怎么会这么形容她和她家的雷,简直就是脑袋被巨怪打了。

  雷诺的爱是霸道的。这毋庸置疑。他可以容许你跟别人说说笑笑,但是你的心只能有他一个。他不会说什么,只会在你不清楚的时候慢慢靠近。等发现了的时候,你们的距离已经很贴近了。因为知道家人对她的重要性,所以,他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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