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三章 一个自杀者_怪异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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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人一口闷的伏特加。

  这感觉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但一个人要是觉得被阿芙拉养了却不会付出代价,那他一定是错了。

  可能都不只是代价的问题。

  他想拿钱,却摸到一封信。

  宁永学稍作停顿,然后直直在床上坐起身,盯着信封愣了起来。

  桌上落满了灰,信封本身却一尘不染,白得不可思议,甚至显得很虚无。它比纸白,比雪白,比他能想象到的一切事物都更白,也许连纯白色这一抽象的形容都无法描述——它有更深层次的含义。

  一时间,感官印象仿佛扭曲了,宁永学甚至怀疑起了自己精神的稳定。他觉得他可能像徐良若一样发了疯。难道窥伺还有其它不为人知的副作用吗?

  等宁永学把信封拿起来,看到寄信人署名,他立刻陷入沉思。

  “宁永学寄。”

  依旧是那封信,信中依旧书写着一成不变的文字:

  “回乡。”

  不得不说,自己在邮政局撕成碎片、丢进垃圾桶的信跟了过来,莫名其妙摆在宿舍床头,他有点惊讶。

  虽然这事的荒诞和诡异感越发严重了,但这封信和他的身世似乎能搭上一点边。

  不管是穷卑之术也好,还是从血样中跨越道途也罢,若能找到背后真相,他自然想找到真相。

  宁永学把信撕碎,扔进他销毁废旧材料的铁皮桶。然后他划了根火柴,把它烧成灰。

  我可不怕你纸多,有本事就明天再给我来一封。

  他把枕头下面的斧头掏出来,放回架子,从削了一半的木柴上把锯子挂了回去,把他修收音机的扳手和螺丝刀收回工具箱,把案板附近的柴刀、剁肉刀和劈骨刀也收拢起来。

  煤炉子旁边摆了些劈开的木柴,麻袋里的煤块也不多了。他在市场买来解体的肉和骨头一些已经腌了段时间,另一些已经风干好了,离开的时候他就能拿走,在路上充饥。

  回诺沃契尔卡斯克得绕不少路,经过好几个村镇,长途汽车就得坐两趟,山路和林间小路更是得步行,还得住两晚地方旅馆。他必须有所准备。

  说实话,自己的屋子看着实在有点恐怖,像是乡下杀人狂在城市里搭了个巢穴,等着把受害者拖进来折磨。

  但他就是习惯。

  宁永学的很多习性都是他从老家继承过来,满屋子的斧头、锯子和剁肉刀也好,劈木柴生火做饭也罢,甚至腌肉、腌蔬菜充当考察路上的干粮,都不可能被学校宿舍允许。

  尽管大学有暖气供应,有学生食堂,各种设施都比西区十三街上了年头的公寓更像现代社会,他就是只想自己租住。

  他所谓自由,就是这回事。

  宁永学穿好衣服下了楼,从狭长黑暗的窄巷饶进大马路,然后,他就看到了凌晨俩人停止争吵的原因。

  一个从公寓顶层跃下的自杀者。

  眼前所见一幕让他久久不能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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