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10章 霸道村姑成壕路14_在年代文里当女配[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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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但这不是刚八十年代嘛,派出所平时拉拉杂杂什么都可以管着点,况且又涉及到所里的威名和街头打架斗殴之事,他们出警跑一趟也不是不可以。

  身穿制服的警察们刚到达现场,钱宝芳还没说什么,疼哭的小混混倒是先跑过去告状。

  “警察同志,就是她,就是她,竟然拿刀砍我们,快把她抓起来!”

  “……”

  钱宝芳十分无语,这是贼喊捉贼啊。

  好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特别是报警的那人在路上还跟警察蜀黍们道明了报警缘由,而周围的围观人群以及钱爸钱妈都可以作证,是混混们先上来找茬强收保护费,而后钱宝芳不堪遭到勒索才动手的。

  有那么证人作证,钱宝芳腰杆挺直为自己代言。

  “他们明知这是所里颁证通过的摊位,竟然还上来抢钱,不是不把派出所放在眼里么。”

  “瞧不起我也就算了,胆敢藐视人民公仆,打他们一下都是轻的!”

  “而且他们说我拿刀砍人,倒是露出伤口给瞧瞧啊,我砍谁了?”

  钱宝芳说着放下菜刀,表示这就是个壮胆的工具,因为对方那么多人围上来,她太害怕了,怕人家伤到她老父老母。

  众人听她这样说,再瞧着钱爸钱妈又是弱又是伤的可怜样子,顿时纷纷点头证明这事儿不假。

  小混混们脸色都扭曲了,但是在一群好人和一伙混混之间,警察蜀黍们更倾向于相信前者,还有自己的眼睛。

  来到那会儿,他们可是亲眼所见混子们围攻人家一个小姑娘的,抵赖不得。

  于是出警的民警们就将闹事的人全揪住带回派出所做教育,赢得群众们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

  钱宝芳作为当事人一方,少不得也跟着过去一趟。

  不过作为受害者,她很快就回来继续开摊卖煎饼了,至于那些进局子的混混,估计不关个几天是不会出来的,而关押期间被蜀黍轮流教做人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想必等到他们出来后会老实上一段时间,起码她这边的摊子,等闲是不敢再过来招惹的。

  那些人是欺软怕硬的货色,不一次镇住了,后续一旦沾惹上让他们尝到甜头,只会跟沾上苍蝇一般让人恶心,还不如反过来比他们还要头铁,叫人怕了也就少了后续许多麻烦。

  钱宝芳抱上派出所大腿,觉得自己这算盘打的怎么也不会太差。

  如果回头真还有人不长眼地报复上来,那她再想其他办法,不信收拾不了对方。

  之前围观的众人还有好多没走,就想看看后续,结果瞧见钱宝芳安然无恙地回来了,而小混混们则全被抓了进去,这是个意外又不意外的结局。

  且大家伙看着前者似乎和派出所那边关系不错,明显是有靠山的,不禁唏嘘感叹了一番。

  因而没过小半天时间,街头一家三口新摆的那俩摊子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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